河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(本科)自考招生简章

发布日期:2024-11-19   |   浏览次数:281

  一、学校简介

 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,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、国家“111计划”实施高校、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、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 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,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,培养体系完备。现有11大学科门类。设有25个学院(部),86个本科专业,各类学生6万余人。建校98年来,河南师范大学以“精育良才、教育报国”为初心,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30余万人。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,以校风淳、教风正、学风浓、教学水平高享誉省内外。

  学校自1958年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以来,按照国家教育发展总体要求,秉承“厚德博学、止于至善”的校训,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科学规划,重 点建设,规范管理,创新转型,稳步发展。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现有高起专、高起本、专升本三种学历层次,有招生专业30个(其中高起专5个、高起本6个、专升本19个),分函授和业余两种学习形式。现有在籍生2.3万余人。在六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,先后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专业人才25万余人,办学成效显著,学校先后被评为“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河南省先进办学机构”、“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工作先进集体”等。

  为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,我校以教师教育、文理基础学科和经管法专业为优势和特色,面向各类高、中等学校,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,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师范大学。

  二、报考要求

  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 制,均可依照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(2014修订)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
  2.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(本科)的考生,在申请办理专升本毕业证书时,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有效性,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。

  三、考试计划

  主考学校:河南师范大学    开考形式:面向社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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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明:

  1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。

  2、“教育实习(实践)”、“毕业论文”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,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,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。

  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,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,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。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。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。

  3、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“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指导意见(试行)”的通知》(教师司[2000]26号)文件精神,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(高 级)》课程实行双证书制,具体考试方案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执行。

  4、不考“英语(二)”者,必须参加“德育原理”、“学校管理心理学”、“小学艺术教育”三门课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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